关联企业破产的协同清算要点关联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时,需注重协同处理,避免资产混同导致的清算障碍。首先,管理人需核查关联企业间的资金往来、资产转让情况,若存在无偿转让资产、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行为,可依据《企业破产法》第三十一条请求法院撤销。其次,对关联企业的共同债务,需明确责任分担方式,避免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。例如,某集团旗下 A、B 两公司均进入破产程序,A 公司曾为 B 公司提供担保,管理人需在清算中明确 A 公司的担保责任范围,同时核查 B 公司是否存在向 A 公司转移资产的行为,确保两公司的债权人权益均得到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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